长春市看守所视频云存储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M-2025-04-00356(2025ZYYC0410) ;
2. 项目名称: 长春市看守所视频云存储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 ;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 预算金额: 48.84万元;
5. 最高限价: 48.84万元 ;
6. 采购需求: 长春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为看守所采购视频云存储设备及系统(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7.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5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 ;
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9.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 二十二条规定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 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2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
3.3 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
3.4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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