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零星维修服务项目(CQS25C00415)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CQS25C00415
项目名称: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700,000.00元
最高限价:2,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 2,700,000.00元 | 1 | 项 | 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为期3年的零星维修工程服务,涵盖中心两院区(歌乐山院区及金紫山院区)内的所有改造、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零星维修、装修、土建、水电安装工程、紧急抢修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如有服务需求,将向中标人发出通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并实施服务。原则上单项零星维修工程是指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由招标人直接委托中标人完成,但特殊情况(采购人认为需要单独招标,以采购人解释为准。)及单项零星维修工程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
最高限价总计:2,7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60%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4月27日 至 2025年5月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发售期: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获取文件方式:投标人可采用网上获取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获取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招标文件获取表》、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代理机构邮箱:。
(2)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投标人在网上获取文件的同时将招标文件工本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转账时须备注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户 名: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0508888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5月20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5月20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5月20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天澜大道9号星耀天地1栋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
九、附件
挂网定稿-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零星维修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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