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单位车辆智能识别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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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单位车辆智能识别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9-09-04D-2025-D-A0838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单位车辆智能识别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29669.81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单 公司2025年某单位车辆智 识别系统技术服务 购项目涉 及的 道闸与识别系统间的集成服务与调试,实现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优化停车场管理流程 车牌识别系统的高效集成, 构建智 计服务系统,满足实时监控、数据统计及自动化管理需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相关采购内容。实施地点:秦皇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完成后,运行正常,即具备验收标准,由采购人发起验收申请。验收是否合格及有效日期,以签订的验收报告为准。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1名供应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29669.81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至少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配备服务人员3名。
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须包含国徽及人像面),2024年12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
2.1.4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的智能识别系统服务类项目实施经验含税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万元。
证明材料: )买卖双方 金额页 卖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
但不限于 视为无效。 上述证明文件中或结算单据单或结算单据
签订时间 单或结 算 以订单为准)。合同无签订时间的
以合同 合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8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8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8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1附件下载
中国电信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单位车辆智能识别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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