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吕巷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6105250124166009-16210926
项目名称: 金山区吕巷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营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1101456元 ( 国库资金:1101456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101456.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金山区吕巷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营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0145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吕巷镇生活垃圾转运约15000吨。主要包括吕巷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个,站内共计3个侧上料斗和3个压缩箱,为维持日常运营顺畅进行本次招标。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02.29。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延用,每年分别签订合同实施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具有省市级以上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投标截止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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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