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车辆使用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车辆使用询比采购 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50428514、SXMTZB2503F-436(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阳城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车辆使用(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50428514、SXMTZB2503F-436(F)), 已由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全面预算,采购人为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金象公司各车间部门阀门、管道、填料更换,设备以及配件吊装、倒运,需使用吊车、板车、挖机、升降平台车等特种车辆,需确定一家外协单位为公司提供特种车辆服务。 目的:保证生产设备正常使用,满足生产要求。
2.2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车辆使用
标段(包)内容:金象公司内部各车间部门的阀门、管道、填料更换,设备以及配件吊装、倒运。采购人指定货物的起吊、装卸及转运服务。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车辆使用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工程机械租赁或吊装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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