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核金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绿化维护及垃圾清运服务(第三次)采购公告
湖南
-长沙市
湖南中核金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绿化维护及垃圾清运服务(第三次)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YGS-FW-GKXJ-25-0298
湖南中核金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绿化维护及垃圾清运服务(第三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中核金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绿化维护及垃圾清运服务(第三次)
1.2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1.6 采购方式:公开 询比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对厂区内外现有绿化地进行绿化维护,达到绿化、美化标准;保持厂区内外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生活垃圾。
以上所述的采购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去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地点: 湖南中核金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绿化维护或垃圾清运服务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提供的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4)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