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消防救援站正规化建设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X-GC-2025-00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消防救援站正规化建设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1336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6.1336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楼装备研修室、一楼大厅、一楼通讯室、二楼过道及接待处、二楼盥洗室及阳台卫生间、灭火救援班、站务部、党团活动室、视频会议室、三楼过道、三楼健身房、文体活动室、荣誉室、图书阅览室、晾衣房、更衣室、食堂餐厅、设备间、副食库、车库等地面、墙面、顶面改造、以及线路、给排水改造等 。(具体详见 磋商文件及 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 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执行开发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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