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轨道石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越华庭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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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轨道石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越华庭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5-GC-022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轨道石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越华庭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5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轨道石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20922.36\mathrm{m}^{2}$ ,容积率2.6,绿化率 $35.01%$ ,拟建总建筑面积约889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7600\mathrm{m}^{2}$ ,地下建筑面积 $21300\mathrm{m}^{2}$ ,包含1#-6#楼住宅【1#(地上26层)、2#(地上26 层)、3#(地上26 层)、4#(地上11 层)、5#(地上24 层)、6#(地上15层)】、公共配套、商业配套及停车位。最终实际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项目南侧紧邻郑州市轨道交通7 号线,西侧紧邻郑州市轨道交通3 号线,依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2013》要求,实施本工程对地铁的安全防护等级为特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轨道石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越华庭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轨道石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越华庭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 年01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7 万平方米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2022、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需提供2022 年1 月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出具承诺书);3.5.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3.5.3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提供信誉承诺并加盖公章);
3.5.4 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6 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8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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