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集团入粤第一镇能援上坪风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总承包工程(第二次)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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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能源集团“入粤第一镇·能援上坪”风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总承包工程
(第二次)公开询价公告
对广东能源集团“入粤第一镇·能援上坪”风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总承包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报价。
一、 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能源集团“入粤第一镇·能援上坪”风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总承包工程(第二次)
采购单位: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GEKF-GKXJ-2503/12(2)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东能源集团“入粤第一镇·能援上坪”风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坐落于河源市连平县上坪镇新镇村 105 国道旁。上坪镇老村委屋面交流侧容量为 25kW,直流侧容量约为 27.72kWp,该项目采用光储充一体化的方案进行建设,具体配置如下:配备1 台 $800\mathrm{kVA}$ 箱变,同时设置了100kW/215kWh 储能及充电桩系统,其中充电桩系统包含1 台 $600\mathrm{kW}$ 充电主机,配置了2 台600A 单枪充电桩以及 5 台250A双枪充电桩;还配备了光伏系统设备,2 台 200W 垂直轴风力发电机,并设置光储充监控系统 1 套。此项目采用 10kV 电压等级接入 $35\mathrm{kV}$ 新镇站 $10\mathrm{kV}$ 上坪线,低压0.4kV 接入箱变低压侧从而实现并网发电。
2.2 采购详细信息
(一)采购范围及内容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光储充电站至 10kV 并网点(含必要的配套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压线路改造、调试、试运行直至通过发包人验收并移交生 以及质保期内消缺等所有工作;承包人负责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建筑物的试验和检测;承包人负责办理并通过消防评估、防雷验收、供电局并网验收等工作;负责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管理;负责设计阶段各设备校验报告;协助发包人办理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并网手续的办理;周边关系的协调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发包人完成其他相关手续办理;在合同范围内,为使项目符合达标投产验收要求的相关工作均含在承包范围内。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条件书。
工期期限:本项目要求在2025 年5 月31 日前全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报价有效期:120 天。
三、 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价单位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及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如有记录但已过时效期,报价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报价单位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且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或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如有记录但已过时效期,报价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报价单位必须具有以下a)或b)资质之一:
a)设计资质:具有以下 ① 或 ② 或 ③ 资质: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具有以下 ① 资质或同时具有 ② 、 ③ 资质: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c)如设计需要分包,则只能有1 家分包商,且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 ① 或 ② 或 ③ 资质: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d)如施工需要分包,则不能超过2 家分包商,且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 ① 资质或同时具有 ② 、 ③ 资质;安装工程分包时,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 ① 或② 资质;建筑工程分包时,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 ① 或 ③ 资质: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e)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5)报价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6)报价单位在近 3 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之日),报价单位无有重大经营违法记录、无重大合同违约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业绩要求
报价单位在近3 年内(2022 年1 月1 日至报价截止之日)应具备 2 个或以上已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或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如有设计分包,则设计分包商近 3 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应具有 2 个或以上已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或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业绩。
如有施工分包,则施工分包商近 3 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均应相应具有 2 个或以上已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或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只有提供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用户证明文件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报价单位,不包括报价单位上级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业绩合同。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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