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伊犁州45万千瓦风光电项目第三方检验试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招标编号: CHDTDZ058/19-QT-395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新疆华电伊犁州45万千瓦风光电项目第三方检验试验服务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伊犁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规模: 新疆华电伊犁州45万千瓦风光电项目包括:伊宁县35万千瓦风电、霍城5万千瓦光伏项目、霍城5万千瓦风电。
伊宁县场区安装49台7.1MW的风电机组,配套工程包括新建1座110kV升压站、1座35kV开关站、220kV升压汇集站110kV侧间隔扩建建筑及安装工程、5万千瓦光伏(包括15台箱变基础)、集电线路、施工检修道路、场内输变电线路及检修道路等。
霍城10万千瓦风光电项目,5万千瓦(5MW及以上机型)风电、220kV升压汇集站110kV侧间隔扩建建筑及安装工程、5万千瓦光伏、集电线路、施工检修道路等。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2025年3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实际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服务期限暂按8个月计算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项目管理 -45 万千瓦风光电项目第三方检验试验服务 (CHDTDZ058/19-QT-39501):45 万风光电项目的所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包括但不限于:实体工程检测、抽检和复检及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监督,桩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常规材料检测、附属及配套工程检测、路面取芯检测、装饰装修、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所有涉及本项目的检测试验工作内容,对本工程所有土建取样、抽样的样品、试件以及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测试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45万千瓦风光电项目第三方检验试验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57号令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 ;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57号令规定的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类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道路工程、钢结构) ;
3)根据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投标人应具备原2005年141号令在资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 ;
9.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IA) ;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的合同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