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公安铁基液流储能项目储能区EPC总承包铁基液流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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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铁基液流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23001B1-2025-84-0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
- 招标条件
中广核新能源公安铁基液流储能项目储能区EPC总承包铁基液流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223001B1-2025-84-000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广核新能源公安县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
(2)建设规模:50MW/100MWh。
(3)交 货 期:2025年06月10日之前交付全部货物。
中广核公安县50MW/100MWh铁基液流电池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杨家厂镇境内,由中广核新能源公安县有限公司投资和开发建设。项目拟建设铁基液流储能电站,总容量规划建设200MW/800MWh,本期建设容量为50MW/100MWh。电站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杨家厂镇境内,场区距离杨家厂镇约5.0km,距离荆州市区约35km,项目站址周边交通运输条件较便利。
2.2 本次招标范围:铁基液流储能系统设备。(含功率模块、电堆、电解液、电池管理系统、电池舱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本次招标为暂估价设备,采购合同可能分多个合同签订,请投标方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对各设备进行分项报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制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1000万元及以上;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5项液流储能电池供货业绩。产品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投标的情形,且投标人不在中广核新能源公安县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7 17:00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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