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职工通勤及公务用车服务采购公告
辽宁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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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职工通勤及公务用车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0321556250427001001)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职工通勤及公务用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9.269424 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职工通勤及公务用车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职工通勤及公务用车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职工通勤及公务用车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规
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交通运输业”。(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8 17:00附件下载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职工通勤及公务用车服务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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