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炉甲乙一次风机变频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乌海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79/18-SB-02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1号2号炉甲乙一次风机变频器改造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光明大街1号
2.2 项目规模: 2×1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共37天,供货期30天,施工7天 ( 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变频系统及配件 -1 号 2 号炉甲乙一次风机变频器改造项目 (CHDTDZ079/18-SB-0202): 对 1 、 2 号炉甲、乙一次风机变频器升级改造,拆除原有变频器(刀闸柜、变压器柜、功率单元柜、控制柜、冷却风道),将拆除的 1 、 2 号炉甲、乙一次风机变频器运至采购方指定位置。安装新变频器(开关柜、变压器柜、功率单元柜、控制柜、冷却风道),参数性能等需匹配现有一次风机电机;重做一次电缆中间接头;敷设相关控制电源、指令、信号电缆; DCS 组态改造;安装完成后进行静态调试、保护校验、预防性试验、空载、带载试验并出具报告。对原有一次风机变频器室进行改造,根据新设备尺寸,变更基础槽钢结构,改造完成后,对变频器室进行装潢工作,更换吊顶、地面、灯具、门、窗,保证变频器室各孔洞、窗户、门密封良好,密封不严进行更换。投标方负责供货并施工,供货期 30 天,工期每台变频器 7 天。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变频系统及配件-1号2号炉甲乙一次风机变频器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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