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2025-2027年新能源项目测风、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四川
华能四川公司2025-2027年新能源项目测风、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4-3-384 )
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四川公司2025-2027年新能源项目测风、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框架协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四川公司2025-2027年新能源项目测风、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框架协议。
2.2建设地点:四川省
2.3招标规模:(1)测风数据服务:测风塔5座。(2)实施方案服务:≤20万千瓦(含20万千瓦)、20万千瓦<X≤50万千瓦(不含20万千瓦、含50万千瓦)、>50万千瓦(不含50万千瓦)各两项。(3)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20万千瓦(含20万千瓦)、20万千瓦<X≤50万千瓦(不含20万千瓦、含50万千瓦)、>50万千瓦(不含50万千瓦)各一项。项目量为预估,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委托为准,如遇项目量发生变化,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2.4招标内容:
华能四川公司2025-2027年新能源项目测风、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主要包含测风塔设立、测风数据收集及分析、风资源评估及风机机组选型、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配合项目竞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按照国家、地方政府、电力行业及华能公司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工作,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测风数据服务:(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编制测风方案,进行测风塔初步选址工作,经招标人同意后开展立塔工作;(2)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同意的测风点位置开展测风工作,负责120米测风塔的制造、运输、征地、协调、安装、维护、拆除、回收及地表恢复(严格按照基建工作要求),测风仪器的安装、测风数据收集等相关工作;(3)在测风期间出现降塔或倒塔或火灾等情况,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向招标人提供12个月的完整测风数据(数据完整率大于90%),测风数据保密且招标人是唯一受让人,测风塔仪器出现故障时,需提供故障报表和数据接收相关日志;(4)在测风服务期间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5)提交单个测风塔月度及季度风资源初步分析成果。(6)风能资源评估及风机选型报告:收集整理分析场址区测风数据和气象数据,根据风资源和气象情况,并结合市场状况等,选择经济合理的机组型号,分析发电量、利用小时等,编制风资源分析评估和机组选型报告,为下一步项目分析提供基础资料。
实施方案服务:(1)完成项目所在地区太阳能/风能资源评估及项目任务、规模论证,完成场址用地排查等工作。(2)根据政府有关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总体要求以及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概述、建设条件、建设规模、接入方式、开发时序、建设方案、利益共享机制、项目法人与市(州)责权利、项目投资和经济收益等。(3)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上报,按审查意见完善,配合招标人参与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工作,全力争取项目开发权。
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依据国家、行业及华能集团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开展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报告编制服务等工作,按照可研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本)。
2.5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同时招标人有权就某项目进行单独招标。
2.6框架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生效日起至2027年12月30日。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在协议有效期终止日前已委托开展的项目,履约有效期以委托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
内容进行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项目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项目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同时须具有有效的项目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测风服务业绩,和至少2项10万千瓦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可研阶段服务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项目负责人:①具备高级项目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明材料;②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担任过新能源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提供任职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合同已载明);③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并提供近一年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