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辅机冷却水管道系统改造项目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9/22-QT-055 )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辅机冷却水管道系统改造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2 项目规模: 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年(2025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本项目需分2个阶段完成,其中循环水接口部分的施工须双机停运方能实施,具体 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其他辅助设备 -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辅机冷却水管道系统改造项目 (CHDTDZ009/22-QT-05501): 新建辅机冷却水管道设计与施工改造,以及供货、安装调试,其中新架空敷设新的循环水螺旋缝电焊钢管 D914 × 14.2 管道约 190m 、 D711 × 11 管道约 1000m 、 D610 × 10 管道约 149 ; D426 × 8 管道约 13 米、 D325 × 7 管道约 20.5 米,无缝钢管 D219x6 管道约 96 米、 D108x4 管道约 36 米、 D25x2.2 管道约 22 米;管道中包含了弯头、三通等部件;系统阀门、油漆、保温、外护、管道支撑土建、桁架等若干,与管架基础碰撞消防水、供热管等移位,管道系统碰口对接等工作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辅助设备-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辅机冷却水管道系统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2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施工合同业绩,所提供的合同中必须包含管道施工内容 ;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