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信息化项目构建数字电网框架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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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信息化项目构建数字电网框架采购(第一批) 招标公告
( 项目 编号: CG030002200202297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信息化项目构建数字电网框架采购(第一批) , 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述: 通过本项目提高基层需求响应的效率,推动省地信息中心基于统一的数字平台和技术路线开展数字化应用创新,解决基层小微需求,着重支持基于企业级数据中心(量测大区)和新型电力系统孪生平台开展建设的,覆盖规划、生产、调度等各专业的数字电网微应用。
2.2 招标范围 : 通过本项目提高基层需求响应的效率,推动省地信息中心基于统一的数字平台和技术路线开展数字化应用创新,解决基层小微需求,着重支持基于企业级数据中心(量测大区)和新型电力系统孪生平台开展建设的,覆盖规划、生产、调度等各专业的数字电网微应用。
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内 。
2.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2.5 招标 分类 : 框架 ( 框架招标有效期 :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有效。(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一年有效。
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 自动延长该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 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2.6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 包 名称 | 预 计采购金额( 万元 ) | 最高投标限价( 单价 )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 期 | 是否 特殊包 | 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
| 1 | 数字电网微应用工单项目 | 7788 | 1 | 作战指挥微应用 | 5452 | 开发费:2602元/人天; 实施费:1952元/人天 | 1 | 以框架有效期内签订的委托函为准 | 否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 | 不收取 | 100,000.00 |
| 2 | 企业运营微应用 | 2336 | 否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7 其它关键要素:
1、项目类别: 服务
2、结算方式 :依据已批复的可研估算预估项目整体金额,建设单位根据本单位批复的年度预算进行结算。待本项目的概算明确后,再根据中标费率、项目概算中有关系统开发费、实施费用作为核算依据,各项工单费用=项目概算书中明确的开发工作量×开发人员人天单价限价×中标费率+项目概算书中明确的实施工作量×实施人员人天单价限价×中标费率。
3、报价方式: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投标费率在100%下(不含本身)且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均为有效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3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 |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5 | 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
| 6 |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7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专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关联品类/标的/标包 |
|---|---|---|
| 1 | 投 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应具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至少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 所有标包 |
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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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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