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内镜中心改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工21-0130
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内镜中心改建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28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4.0144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安费:285.8万元(人民币)
2、最高投标限价:2840144.72元
3、采购需求:本项目在11#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57443㎡,地上10 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52.4米。本次工程范围为住院综合楼二层内镜中心区域,面积约800平方米。工程主要改造内容为:内镜检查室布局调整,内镜检查室和一间胶囊、磁控、动力室,一间VIP内镜室、一间ERCP室(屏蔽)和监控室、病人的苏醒室、一间会议室兼转播室、水处理机房和库房、洗镜室和储镜室、医护后区、更衣室、医生办公室、资料室和护士办公室。根据设计图纸与工程规范要求,对结构、给排水、暖动、消防、电气、弱电智能化等进行改造,所有施工图文件所标明的及工程量清单中内容均属于本次施工招标承包范围内工作(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 服务要求)。
4、工期:3个月(可根据甲方工期要求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可根据甲方工期要求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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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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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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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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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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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投标人未被“”(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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