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玛纳斯县工业园区(四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GE-2025-0424-CG-001
项目名称: 昌吉州玛纳斯县工业园区(四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50000
最高限价(元): 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州玛纳斯县工业园区(四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一标段:纬十三路(凤鸣路—石玛大道)道路工程,道路全长1438.854米,实施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二标段:经二路(纬十三路一开发边界)道路工程,道路全长2646.77米,实施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不含人行道)、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三标段:1、经三路(纬十路一纬八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1407.043米,实施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仅为行车道)、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配套给水工程。2、纬八路(经三路一新三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1002.268米,实施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不含人行道)、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配套给水工程。3.经二路(纬十三路一纬八路)给水管线3700米。4、支十一路(纬十九路-顺达化纤)给水管线2100米。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施工过程造价管理、进行工程结算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查结束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 号文)要求;(2)(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土木建筑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具有2024年10月至2025年03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证明连续缴纳。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提供承诺函)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结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即可,本次采购活动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信用记录结果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3 11: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