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PDT终端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2000250423105170-12236947
项目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PDT终端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2652000元 ( 国库资金:2652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652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PDT终端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65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配套上海市公安PDT系统建设,确保分局无线指挥调度业务的使用。采购PDT手持电台400套及配套配件;PDT数字集群核心网调度台(含软件)2套;无线接入网关5套及电台录音控制服务主机1套。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包装、运输、项目验收合格、培训、保修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全部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及安装验收所需的场地改造、修复及衔接等所有服务内容。(质保期为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全部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及安装验收所需的场地改造、修复及衔接等所有服务内容。(质保期为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