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片区氨水年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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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片区氨水年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JCG202500076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片区氨水年度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29,843,880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范围:本次招标旨在确定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广东片区氨水年度供货之合作单位,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所属子公司进行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中标单位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合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所属子公司与中标单位所签订的采购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投标人充分了解、考虑本项目组织形式及各子公司具体需求后进行投标。
标段名称 | 标段信息 | 预估需求量 | 标段最高限价 (元) |
标段1 | 20%氨水,年度预估计180吨 | 年度预估量180吨 | 173160 |
标段2 | 25%氨水,年度预估计7500吨 | 年度预估量7500吨 | 6915000 |
标段3 | 25%氨水,年度预估计7000吨 | 年度预估量7000吨 | 5999000 |
标段4 | 25%氨水,年度预估计635吨 | 年度预估量635吨 | 604520 |
标段5 | 25%氨水,年度预估计6800吨 | 年度预估量6800吨 | 6140400 |
标段6 | 25%氨水,年度预估计11300吨年度预估量11300吨 | 100118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三个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投标人要求为工业氨水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且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如果投标人为工业氨水生产企业则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包含氨水)》及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如果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则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工业氨水生产企业产品授权书,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包含氨水)》。同一氨水生产企业与授权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同一氨水生产企业不允许授权多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上述关联关系投标人投标/报价无效。
4.运输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药剂的危险化学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药剂的危险化学品)》,司机和押运人员具备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和车辆备案和司机和押运人员有效的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车辆证照需3台或以上。(2)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可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工作,但须提供所委托运输单位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药剂的危险化学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药剂的危险化学品)、双方运输合作意向文件或协议、车辆备案材料,车辆证照3台或以上、司机和押运人员有效的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
5.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工作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2023年、2024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或汇算清缴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2024年或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或汇算清缴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任意一份财务状况报表和承诺函(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同类型(指氨水供应)项目业绩3个或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合同期内任一个月有效发票)。注:合同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 框架合同项下至少一份采购订单。如提供框架合同和框架合同项下采购订单,仅作为一个合同计。证明材料不全(或者未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
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17时3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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