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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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清镇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镇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编标工具咨询电话:)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GZQY2025-ZWZX03
项目名称:清镇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97785元
最高限价(元):1697785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清镇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9778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要求配置不少于22个服务人员。其中需要综合办事人员不少于18个,咨询服务人员不少于4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或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a.提供 2024年至项目开标前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b.提供 2024年至项目开标前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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