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吉林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LRF-2025-015 (采购 计划 编号: ccjy-[202 5 ]-00028号)
2、项目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食堂餐饮服务
3、预算金额 : 542.3810 万元
4、 最高限价: 542.3810 万元
5 、采购需求: 用餐服务 (详见 采购文件 )
6 、合同履行期限:全年 12个月 ,每月 26天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 )供应商承接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 〕 46 号 )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 〕 46 号 )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 2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 1 )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3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 1 )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 4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 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 具有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
( 2) 供应商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从事餐饮管理服务经验。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明 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
( 3)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 4) 供应商 参加采购活动应当 依据长财采购【 2022 】 2066号文件规定 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 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
( 5 ) 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投标 (详见财库 [2016]125号文件)。
( 6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7 ) 供应商 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
( 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采购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 采购文件
1.时间: 202 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 5 年 5 月 9日 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下午16时 00分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2.获取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 “政采云”平台( http : // )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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