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寿阳华越中浩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垃圾处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晋中市
阳泉煤业寿阳华越中浩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垃圾处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JNC368-CG-250428400、SXMTZB2501F-380(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中市/寿阳县
一、采购条件
本阳泉煤业寿阳华越中浩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垃圾处置(采购项目编号: JNC368-CG-250428400、SXMTZB2501F-380(F)),已由阳泉煤业寿阳华越中浩机械有限公司以华越中浩会纪[2025]1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阳泉煤业寿阳华越中浩机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头、草绳、包装袋等,年产生量约为20吨左右。现拟委托服务机构,协助我公司进行固体废物处置。按环保要求,妥善清运处理生产垃圾,保证环境卫生的动态达标。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阳泉煤业寿阳华越中浩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垃圾处置:
标段(包)内容:按季度对阳泉煤业寿阳华越中浩机械有限公司的生产垃圾进行转运,处置。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一年内。
2.4服务地点:阳泉煤业寿阳华越中浩机械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符合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阳泉煤业寿阳华越中浩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垃圾处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垃圾清运处理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