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京津冀区域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
华能京津冀区域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4-2-480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京津冀区域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技术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 。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京津冀区域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技术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河北省 。
2.5 服 务 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根据上级公司的部署安排开展京津冀区域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研究工作,本次规划研究工作将基于京津冀能源发展现状,评估京津冀区域的火电、风电、光伏、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地热能、生物质能以及战新产业等能源类型开发潜力,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消费情况、华能在京津冀地区的布局情况等,以及用电需求、电源规划、基地跨省区外来电力及电网消纳情况等,提出符合华能集团发展方向的能源类型开发利用目标、布局及优化方案等,并对“十五五”期间华能集团在京津冀地区的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项1G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规划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或评审合同业绩,须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