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兰州市综合交通大会战第二批市政养护维修材料采购项目(24-02)第四包、第八包、第九包、第十四包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01009JH091
项目名称:兰州市综合交通大会战第二批市政养护维修材料采购项目(24-02)
预算金额:1300.0(万元)
最高限价:829.418(万元)
采购需求:第四包:392-1#路五里铺洪道飞天路口旧桥改造专用材料(预算金额222.41万元);第八包:035-1#路混凝土水管等(预算金额1.95万元); 第九包:035-1#路水泥稳定碎石等(预算金额35.38万元);第十四包:建西西路水泥稳定碎石等(预算金额569.678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响应人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预留比例 100%,大型企业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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