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天泉湖镇凡岗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及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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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盱眙县天泉湖镇凡岗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及路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875314万元, 招标人为盱眙县天泉湖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盱眙县天泉湖镇凡岗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及路灯工程,详见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盱眙县天泉湖镇凡岗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及路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盱眙县天泉湖镇凡岗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及路灯工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5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
2.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
应文件中);
3.提供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原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
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示范格式要求)。(原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
6.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 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本次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委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9 17:3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盱眙县天泉湖镇凡岗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及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