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马山镇大龙水库西干渠、南干渠改造提升工程()的成交公告
广西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 LZZC2025-C2-220018-GXHS
二、项目名称: 马山镇大龙水库西干渠、南干渠改造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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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695103.2(元) | 需解锁 | 柳城县大埔镇振兴路东侧鑫之圆商业楼二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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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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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山镇大龙水库西干渠、南干渠改造提升工程 | 马山镇大龙水库西干渠、南干渠改造提升工程 | 对西干渠2000米,南干渠2580米渠道进行维修加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4日历天(工期) | 覃善新 | 桂24521210181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大龙(自行抽取),刘星佑(自行抽取),林丽英(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全部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6951.0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72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柳城县乡镇水利管理站
地 址: 柳城县白阳中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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