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泽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青海大学校园基础设施更新和节能改造—图书馆西侧道路维修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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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泽诚磋商(工程)-2025-014
项目名称: 青海大学校园基础设施更新和节能改造—图书馆西侧道路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986695.22元
最高限价(元): 986695.22 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名称: 合同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86695.22元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经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下半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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