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法律服务(C)招标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0592 2.项目名称:2025年法律服务 3.项目预算:53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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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法律服务C包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2025年法律服务C包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10)投标人必须是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所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 (11)必须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响应投标。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