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5年漯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一体化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67
2、项目名称:漯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5年漯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一体化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2,847,400.00元
最高限价:228474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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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20250012401 | 漯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5年漯河市A包 | 6337300 | 6337300 |
2 | Z20250012402 | 漯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5年漯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一体化运维项目B包 | 7606300 | 7606300 |
3 | Z20250012403 | 漯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5年漯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一体化运维项目C包 | 5279200 | 5279200 |
4 | Z20250012404 | 漯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5年漯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一体化运维项目D包 | 3624600 | 36246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2025年度市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一体化运维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46家市直单位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的运维及服务,包括:系统、网站、线路、信息化设备等。按要求开展日常运维、应急处置、系统互联、数据共享等相关工作,确保相关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避免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提升系统运维质效,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5.2采购范围:
A包:主要包括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农机中心、市发改委、市政协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大、市审信局等13个单位的运维事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B包:主要包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漯河市委党校、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审信局、市医保局等18个单位的运维事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C包:主要包括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商联、市沙澧河建管委、市城管局等8个单位的运维事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D包:主要包括漯河日报社、市妇联、市科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侨联、市委史志研究中心、市文联、市审信局、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等10个单位的运维事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3服务要求:合格,全面满足招标人要求;
5.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6 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标包。
注:同一个投标人可报多个标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若同一投标人被多个标包同时推
荐为中标人,则该按照标包号前后顺序,被确定为顺序在前标包的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3,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2024年10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2024年10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