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招商交流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ZB2025-ZC-114
项目名称: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招商交流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招商交流活动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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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行业管理服务 | “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招商交流活动”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招商交流活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招商交流活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供应商关联关系声明,包括:①控股管理关系(不得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