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运公安局20米公安巡逻船建造项目监理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20250428-2
项目名称:长江航运公安局20米公安巡逻船建造项目监理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长江航运公安局20米公安巡逻船建造项目建造标段所有建设内容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包括:对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合同和信息的管理及现场船舶建造的组织协调;并参与船舶建造准备期至竣工验收相关管理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15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所有建设内容采用同步监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供应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3.1.2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或设备监理(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企业资质。3.2 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 1 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3.3 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04月0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一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gsxt.saic.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3.4主要人员要求3.4.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船舶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近5年(2020年04月01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一日)有 1 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总监的业绩。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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