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同位素工程总承包部离子交换系统设备常规采购-招标公告
四川
-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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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用同位素工程总承包部离子交换系统设备常规采购,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由采购实施单位 中国核工业股份建设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组织实施 公开招标 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项目业主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用同位素工程总承包部离子交换系统设备常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50807A042(CNEC-WZ-GKZB-25-6536)
2.2 招标项目名称:医用同位素工程总承包部离子交换系统设备常规采购。
2.3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安全等级 | 质保等级 | 抗震等级 | 单位 | 数量 |
1 | 离子交换系统 | NS | QAN | NE | 套 | 1 |
2.4 交货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医用同位素工程总承包部。2.5 交货期:2025 年 9 月 30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
3.2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近 3 年(2021年至 2023 年或 2022 年至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签订的 1 个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处理介质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 ov.cn)中列入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5 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七)投标人的承诺书)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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