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郊污水处理厂及外围泵站预处理及污水处理设备类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新疆
-克拉玛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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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郊污水处理厂及外围泵站预处理及污水处理设备类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ZX-202504181)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南郊污水处理厂及外围泵站预处理及污水处理设备类维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万元(两年),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郊污水处理厂及外围泵站预处理及加药系统机械设备维修、检修、故障维修、应急抢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郊污水处理厂及外围泵站预处理及污水处理设备类维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12251)南郊污水处理厂及外围泵站预处理及污水处理设备类维修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6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3.8投标人未被列入《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9 23:00附件下载
南郊污水处理厂及外围泵站预处理及污水处理设备类维修服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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