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备用热源及蓄热调峰项目建设EPC总承包国产阀门采购招标公告
新疆
-塔城地区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08/18-CL-106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备用热源及蓄热调峰项目建设EPC总承包国产阀门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 目地址: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 2×330MW热电联产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预计 交货期 202 5 年 6 月 20 日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阀门及管件 - 国产阀门 (CHDTDZ008/18-CL-10601): 国产阀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阀门及管件-国产阀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火电机组国产阀门供货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页、关键页、签章页扫描件等,体现出项目名称、标的名称、合同签署时间等信息,否则不作为有效业绩。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采购接受国产品牌和进口品牌。如果是国产品牌:国产品牌不接受代理。如果是进口品牌,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授权书:原装进口的产品代理商需提供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国内生产的进口品牌产品代理商提供产品生产授权书或销售授权书等有效授权文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