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零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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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零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NA251-ZB-250418977、 SXZB-2504 1562GZG026/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 “零排放”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A251-ZB-250418977 、 SXZB-2504 1562GZG026/01)已由晋控投资字【2025】70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黄河北干流山西测联合监督执法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德县整改方案》通知,我公司未按《山西省晋北煤炭基地河保偏矿区总体规划(修改版)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落实矿井水不外排的规定。为彻底整改此项问题,公司计划实施矿井水 “零排放”改造项目,确保矿井水不外排,达到环保要求。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对我公司现有矿井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将处理后的井下排水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降尘、灌溉、矸石山治理、搅拌站,同时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道路降尘用水的输水管道工程,实现矿井水 “零排放”。
工程范围: 1、在合同期内按规范要求完成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零排放”改造项目;2、施工涵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土建工程 、 地企协调 等全流程作业 ; 3、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及维护培训;4、提供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技术支持。工程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动工,施工工期为 5 0天。
2.5质量标准:(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计规范及合同要求,确保施工工艺达标、材料合格、验收合格,实现设计功能和使用安全;(2)严格按照山西中远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零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改造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2.6施工过程中,如对村庄集体或村民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进行地企协调,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7 中标后主要负责人立即进场开展前期工作,同步对接业主方合同签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熟悉当地工程开展流程。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 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 3年指: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指高山水池修建或供水管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
( 1)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 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 3)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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