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吨每年(8吨每小时)生物质炭化系统及关键设备研发-课题五木醋液肥料化绿色还田利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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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吨每年(8 吨每小时)生物质炭化系统及关键设备研发-课题五:木醋液肥料化绿色还田利用研究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LJDLKCSJY-FW-KXBCG-09-2025-003)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一、采购条件
5万吨每年(8 吨每小时)生物质炭化系统及关键设备研发-课题五:木醋液肥料化绿色还田利用研究 (采购项目编号:HLJDLKCSJY-FW-KXBCG-09-2025-003),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商,在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成为合格服务商后响应采购公告。
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调研国内外生物质同类产品的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发展现状和趋势;调研国内投产生物质炭化副产品综合利用情况;同时与相关木醋液生产厂商开展技术交流,向相关企业进行技术咨询。通过与高校研发,团队合作,在北大荒集团国营农场进行木醋液肥料化利用实验。对木醋液肥料化利用效果进行实验研究。
(2)采购范围:开展2025年与2026年的田间肥效评价研究,主要包含:制定施肥方案,田间调查、取样,对植物生长形态指标、产量组成、土壤理化及土壤微生物学等指标进行测定,全面评估水溶有机肥的田间应用效果;在合同期内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通过技术咨询、现场调研和各项指标测定分析,形成肥效评价报告。
三、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相关技术资质的高校或科研院所。
(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交付的能力。
(3)应答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应答人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者,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1)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依法被取消应答资格,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涉及重大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应答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自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相应的网站的查询报告。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7)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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