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武镇农产品展销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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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武镇农产品展销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CWJ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一、招标条件
本牛武镇农产品展销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6 万元,招标人为富县牛武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旧院内拆除旧房 $405{\mathrm m}^{2}$ ,建设平房7 间,厕所3 间,院内回填土方 $1333.35\mathrm{m}^{3}$ ,对室内及院落进行铺砖装修。新打水井一口,配套建设围墙、大门、绿化、戏水池,消防等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牛武镇农产品展销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牛武镇农产品展销区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牛武镇农产品展销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2.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2.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2.9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牛武镇农产品展销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 年度或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即可)。
3.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 年4 月1 日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4 月 $1$ 日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 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或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9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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