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废水管路改造项目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1.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环保政策,厂区废水(含生产废水、生活废水)需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目前公司已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的处理与达标排放为水化车间主要工作,结合公司现状,建议将厂区生活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达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减少厂区环保压力的目的。
1.2 采购范围:根据现场勘察,需从潞安太阳能公司厂区 109 南侧污水井顶管至厂区西半导体光电产业园东门污水井,距离约为 200 米的 PE 管道顶进工作,深度约 2.5 米。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井、接收井的施工(含支护、土方开挖与回填等),顶管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运行及拆除, DN200PE 管道的顶进、纠偏、接口处理等全部施工工序。
1.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周
1.4 服务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漳泽新型工业园区。
1.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9 南侧污水井顶管至厂区西半导体光电产业园东门污水井。管道接口严密,无渗漏现象。井壁无明显裂缝、渗漏等质量缺陷。
1.6 响应文件密封后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密封处必须加盖贵公司公章。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
类似项目业绩指:过去一年内完成过与当前所申请项目在性质、规模、技术要求等方面有相似性的项目成果。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2.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3. 采购文件获取及报名
采购文件在本公告底部,请点击附件下载。
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8 日 14 时 0 分。
报名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漳泽工业园区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
报名时所需携带资料: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相应资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4. 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 2025 年 5 月 8 日 16 时 0 分
由我公司组织全部报名供应商于上述时间进行现场踏勘,过期不再组织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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