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通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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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通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4070,招标人为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鸳鸯湖公司一期 2×660MW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位于磁窑堡镇东北约2.5km,北距307国道约5km,东北距磁窑堡供水站约0.92km,电站距离灵武市约34公里,距离银川市约64.5公里,交通方便,两台机组分別于2010年、2011年相继投产。鸳鸯湖公司二期 2×1 0 00MW项目 与鸳鸯湖一期相邻, 2015年1月28日获得核准,5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4月和2019年12月两台机组先后投产发电。
国能宁夏 电力 鸳鸯湖公司为满足公司职工(含运行及常白班职工)工作需要,拟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确定通勤服务单位。
2.1.2招标范围: 负责鸳鸯湖公司职工上下班往返电厂 -银川通勤服务 , 须 至少 提供 3辆 50 座及以上大客车并配备专职驾驶人员 提供通勤服务。 计划 周一至周五 调配 3辆 通勤班车 ( 其中: 2 辆车 各 行驶 2趟/ 天 、 1辆车行驶4趟/天 ) ; 周末及节假日 至少 需要 调配 1 辆 通勤班车 , 行驶 4 趟 /天 。 通勤班车根据厂内机组检修等实际工作情况可适当增加班车次数,工作时间根据电厂职工上下班时间确定,按实际车次计算。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总服务期24个月。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6月15日,具体服务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2.2服务地点:鸳鸯湖电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客运服务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通勤班车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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