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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投资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二期项目制氢厂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发布时间:2025-04-30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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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二期项目制氢厂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4079,招标人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二期项目制氢厂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国华 ( 宁夏 )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拟建 厂厂 址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北部煤化工园区。

工程概况: 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二期项目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由光伏发电和电解水制氢系统组成,利用太阳能发电制氢。本项目制氢厂,规模为 6000Nm 3 /h,共分6个系列:其中2套1000Nm 3 /h混联系统,长时安全运行需达到150%(即1500Nm 3 /h),产品氢气纯度99.999%;4套1000Nm 3 /h混联系统,产品氢气纯度99.999%。 制氢厂建设 1座35kV配电舱,电解水制氢设备电源引自35kV配电舱;厂用电及制氢配套辅助设备电源采用两路电源,一路电源由新建35kV配电舱接入,另一路电源从市电接入(保安电源)。

2.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内容为满足项目论证、报批、设备采购、建设、运行等所需的所有设计和资料准备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制氢厂及厂内必要的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 至 一期氢气缓存球罐 接口的输送管道等相关设施设计,至园区市政管网连接点位置的给排水相关设施设计 ,至制氢光伏的接入设计,至农网电连接点、电信网络等公用配套工程接入设计 , 以及依托宁东一期系统的仪表风、氮气、蒸汽等公用工程设施衔接及改造工程的设计工作。设计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满足规划要求,满足地方政府对制氢厂项目的特殊政策和规定,并符合、国华投资公司相关的设计要求,应 满足发包人 设计管理规定和项目审批、设备采购、 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本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 1)地质详细勘查(初勘、详勘),地勘报告深度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要求 ;

( 2)方案设计:包括项目报规效果图、规划报审文本和图纸等,并组织专家方案评审,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复。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计专篇编制、消防设计专篇编制、环保设计专篇编制、节能设计专篇、 抗震专篇、数字化专篇、绿色工厂专篇 编制及评审等工作(分项报价,专篇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对应工作并分项付费);

( 3)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 并确保其深度和精度达到国家、氢能行业和地方建设管理部门的要求 ;

( 4)编制 详细设计(含竣工图),各阶段设计交底,组织详细设计图审(行政性审查、消防审查等,发包人配合),并承担相关会务及专家费用。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置三维轴测图设计、管道应力分析书、强度计算书、三维效果图设计,达到发包人阶段性的技术审查要求,并在施工阶段向发包人提供单管线图及全部模型及相关数据库;

( 5)负责HAZOP、SIL定级分析工作, 并出具分析报告, 发包人派人参加,投标人承担相关会务及专家费用;

( 6) 编制设计范围内施工项目的采购文件, 全部设备(包括工艺、电气、仪表)采购所需的技术规格书编制, 派相关技术人员参加设备的订货技术谈判(如果需要),并作为负责技术的责任方在设备采购合同技术附件上签字。供应商返回的设备资料由报价方进行确认; ;

( 7)配合发包人办理前期审批和后续验收有关许可、报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并编制上述手续所需的相关设计文件;

( 8)初步设计完成后,根据政府审批情况及公司后续安排,发包人决定是否执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合同条款,发包人确定不执行则在合同总价中扣除施工图相关费用 ;

( 9) 基础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应满足《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PMP-STD-EM2003-2016);详细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应满足《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 。

( 10)成套(撬装)引进的工艺生产装置,设计资料要求应与主装置相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设计资料。

( 11 )对项目进行深度优化设计,要求采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设计思路和设计手段使本项目各系统设计先进合理;同时通过优化施工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突出体现经济性、合理性和先进性。本项目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厂区总图布置:根据现有厂区建设情况及地理位置,提出厂区的总图布置方案,编制总图。总图布置应满足相关总图和化工装置防火规范,按照合理布置、节约土地、节能环保、方便管理的原则,提供优化的总图布置。

厂区设计:厂区设计应满足生产规模需求。

厂区配套设计:按照工艺要求和公辅用料分析,提供安全合理的设计方案。

( 12)在设计阶段,按照“数字化工厂信息交付规定”,开展相应的数字化设计工作,编制数字化设计专篇,采用三维工程设计软件,开展装置设计工作,满足发包人阶段性的技术审查要求,并按照30%、60%、90%、施工图及竣工图阶段向发包人提供全部模型及其他相关信息(智能P&ID、文档、关联关系、工厂对象数据等),并组织审查(投标人负责组织评审并承担评审费用).

( 13)应满足《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氢能基建项目设计管理办法》等。满足发包人设计管理规定、满足项目设备采购、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遵照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视觉形象化指导手册(以下简称《形象化指导手册》)要求。设计完成之后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参与项目设计的工程师作为设计代表驻场,解决现场与设计相关的施工技术问题等。

( 14)派遣能够胜任的专业工程师在装置施工阶段做好现场设计图纸交底、驻现场技术服务、装置中交、消防安全验收、投料试车、装置性能考核等工作,应派遣能够胜任的项目负责人或代表参加发包人召开的设计联络会、边界条件协调会、项目进度协调会等重要会议,并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条件和技术资料,应派遣能够胜任的专业工程师参加项目装置设计审查会议并完成修改工作。

( 15) 投标人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向详细设计承包商进行基础设计交底工作,并有责任解答详细设计过程中,详细设计承包商提出的关于基础设计数据、计算等方面的问题,承包商应负责 对 施工承包商进行进行详细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关于图纸、技术方面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包括不限于及时确认现场发出的工程联络单、提供建议解决方案等;承包商应参加联动试车、投料试运转、性能考核及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服务。

( 16 ) 竣工图 设计范围同详细设计阶段的工作范围。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详细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详细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应真实反映工程竣工的实际情况,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17)所有有关设计的评审、审查类的会议费、专家费、场地费相关费用皆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1.3服务期限:

开始日期:计划 2025年6月1日,具体 以 甲方书面盖章的正式通知为准。

截止日期: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为止,计划竣工时间 2026年2月28日。

2.1.4服务成果:

投标人须提供给招标人的文件内容如下:

1)详勘报告: 1 0份;

2 )规划效果图:按需提供;

3 )基础设计文件: 1 0份;

4 )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及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概算分劈表等:各 1 0份;

5 )详细设计文件: 1 0份;

6 )竣工图设计文件: 1 0份;

7 )专篇等政府及其他审批单位审批、验收要求的技术文件:按需提供;

以上文件份数均为正式版本数,在文件正式出版前,各类审查所需要的文件及相应数量,勘察设计人应无偿提供并满足实际需要。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投运的4000Nm3/h及以上电解水制氢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或详细设计)或EP/EPC中承担设计部分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12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截图(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3)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4000Nm3/h及以上电解水制氢项目施工图设计(或详细设计)或EP/EPC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
本招标项目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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