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政府行政代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791-JZCG-G2025-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政府行政代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4-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定之日起, 90 日 历天完成 。
现更正为:
合同签定之日起, 45 日 历天完成 。
更正事项2:
原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项目需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 5 月 7 日 9:00:00 (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现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 5 月 20 日 9:00:00 (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更正事项3:
原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人员、机械配备要求
(三)贮存设施: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因本项目需求清运量较大,为防止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供应商需提供厂区内满足堆放本项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措施要求的贮存设施。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现更正为:
三、人员、机械配备要求
(三)贮存设施: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 2023 〕 327 号),因本项目需求清运量较大,为防止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供应商需提供厂区内满足堆放本项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措施要求的贮存设施。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更正事项4:
原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人员、机械配备要求
集中踏勘时间: 2025 年 4 月 2 3 日 10:00-12:00
现更正为:
集中踏勘时间: 2025 年 5 月 12 日 10:00-12:00
更正事项 5 :
原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服务期限与项目进度安排
合同签定之日起, 90 日 历天 对外运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 100% 合法处置 。
现更正为:
合同签定之日起, 45 日 历天 对外运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100%合法处置 。
更正事项 6 :
原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九 、其他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
现更正为:
九、 其 他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
更正日期: 2025-04-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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