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5-02178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含代煎、代配、膏方制作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 中药饮片供应服务(含代煎、代配、膏方制作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600,0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各包号采购预算金额×中标折扣率,以两者先达到的为准。
采购包2(袋装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19,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 袋装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各包号采购预算金额×中标折扣率,以两者先达到的为准。
采购包3(瓶装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8,2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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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 瓶装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250,0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各包号采购预算金额×中标折扣率,以两者先达到的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含代煎、代配、膏方制作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包2(袋装配方颗粒供应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包3(瓶装配方颗粒供应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含代煎、代配、膏方制作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至少满足①和②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中药饮片相关生产范围。 ②投标人若为药品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具有中药饮片相关经营范围。
采购包2(袋装配方颗粒供应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药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
采购包3(瓶装配方颗粒供应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药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