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沙新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工园区报告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1S17T[2025]16号
项目名称: 库沙新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工园区报告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 6327000
最高限价(元): 6317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沙新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工园区报告编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32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库沙新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工园区相关报告编制。兵团级库沙新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工园区,分库车、沙雅、拜城三个片区,总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化工园区面积10.5平方公里);库车片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化工园区规划面积7.3平方公里,装备制造区规划面积2.7平方公里);拜城片区3.2平方公里(化工园区);沙雅片区1.8平方公里。1.库沙新拜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水资源论证。2.库沙新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新兵办发〔2023〕33号文件要求,编制所有报告、预案、制度等文本。(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360日历天完成全部成果文件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获文。(具体要求:5月底开始报告编制,12月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2026年4月牵头负责化工园区的认定工作。)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2)价格扣除幅度:面向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标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有效,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有类似项目业绩的企业,在人员、资金、设备、资信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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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