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安徽省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与复查技术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一 、项目编号: ZF2025-18-0226
二、项目名称: 2024 年度安徽省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与复查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包别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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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包 | 需解锁 | 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 40 号楼 | 760000 |
第 2 包 | 需解锁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九区 5 号楼 | 836000 |
第 3 包 | 需解锁 |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5045 号 507 室 L 区 31 号 | 800000 |
第 4 包 | 需解锁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 1 号 A 座 10 层 | 359000 |
第 5 包 | 需解锁 |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5045 号 507 室 L 区 31 号 | 880000 |
第 6 包 | 需解锁 | 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 40 号楼 | 330000 |
第 7 包 | 需解锁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10 号 | 137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4 年度安徽省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与复查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安徽省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八大行业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报送的 2024 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核查、复查工作。 服务要求:主要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 2023 — 2025 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 2023 〕 43 号)《关于做好 2023-2025 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 2023 〕 332 号)和生态环境部 2025 年工作部署以及碳核查技术指南和核查规范的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第 1 、 2 包于合同生效后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前通过复查;第 3 、 4 、 5 、 6 、 7 包于合同生效后,按照生态环境部 2025 年工作部署按时完成,以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要求时间节点为准。(往年参考时间为:第 3 、 4 包于合同生效后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前通过复查 ; 第 5 、 6 包于合同生效后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前通过复查 ; 第 7 包于合同生效后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前通过验收)。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验收通过。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绍国(组长)、吴志红、吴娟娟、魏健琍、邹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 [2009]216 号)计取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陆万壹仟捌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176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