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附件下载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京发改(核)〔2024〕17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瀛海镇南宫垃圾堆肥厂院内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设计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天,其中:餐饮厨余垃圾400吨/天,家庭厨余垃圾600吨/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况堆肥厂红线内部分设施,新建厨余垃圾预处理、厌氧发酵、污水处理、沼气存储与净化、沼气发电、除臭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390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厂区新建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净化利用系统、沼泥脱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工艺系统及建构筑物,新建科研楼、绿化、铺装、公用管线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厂区拆除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厂外道路及管线工程及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5年(2020年4月1日至2025年03月31日)已完工单项工程费为10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4.2 其他信誉要求 店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其他信誉要求
4.3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15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