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一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附件下载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一标段)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4〕17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瀛海镇南宫垃圾堆肥厂院内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综合处理车间(含车辆回转大厅、除臭风管、室内设备基础等,整体为框排架结构,屋面为大型屋面板及现浇混凝土板,地上局部为两层,地下局部为设备基坑)、室外除臭设备基础2座、蒸汽管线(含保温)、全厂拆除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62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97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额为4000万元(含) 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6 17:00附件下载
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一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