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城北新区医院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江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采韶字〔2025〕1007号
项目名称:吉安县城北新区医院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80400.00 元
最高限价:38804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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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购2025F001403196 | 吉安县城北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1 | 项 | 38804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完成工程审计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全部完成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它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2.1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外省入赣监理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备案成功的截图;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5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 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6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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