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两侧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一期工程)检测监测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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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两侧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一期工程)检测监测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两侧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已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穗空港交通业务〔2025〕4 号(项目代码:2404-440100-04-01-2697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underline{{100%}}$ ,招标人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两侧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一期工程)检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以西、白云六线两侧地块内部配套道路项目(一期工程)检测监测
2.1.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即一期和二期。其中扣除项目西北侧居民房屋集中区域、涉及方和路学校用地和基本农田区域及纵二路涉及基本农田用地共3 块区域,其他均为一期建设内容。
一期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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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一路、纵二路、横二路、横三路、横四路,其中纵二路不含基本农田用地局部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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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和路(白云六线-兴南路)、横一路(纵一路-纵二路段)。
3、现状方岗中路(纵二路-机场高速)旧路改造,北侧增设人行道。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及交通疏解、照明、电力管沟、绿化及海绵城市等。其中方和路涉及人和镇第七小学及基本农田用地范围路段按双向4 车道实施。
一期建设完成后,地块内路网相对完善,可通过纵一路、纵二路北连镜塘路,通过纵二路东接现状方岗中路,通过方和路南连规划兴南路。施工时应优先实施方和路(横三路以南)、横三路和纵二路(横三路以北),地块内路网主要交通流可通过方和路、横三路和纵二路互相转换,实现南北向主要交通要道连通。
2.1.3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太成立交西南面,太岗公路以东、机场高速以西、镜塘路两侧、规划方华路以北的范围。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 个标段。
2.2.2 招标范围:
(1)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交通及交通疏解、照明、电力管沟、绿化及海绵城市等工程检测,主要涉及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等检测内容和工程相关的监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监测要求、检测监测合同等要求为准)
(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
①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及监测方案,并确保相关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报价下浮率中已包含该项协调工作费用,甲方不另行计量支付。
③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等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报价下浮率中已包含该项费用,甲方不另行计量支付。
④检测项目需求及检测频次以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所需的最低限度要求为限,甲方对于乙方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不再支付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监测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需要增加观测次数,不得额外增加观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注:具体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2.3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注:具体详见《检测监测合同》
2.4 最高投标限价:560.48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桥梁与地下工程、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 ① 、 ② 、 ③ 之一资质:①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 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 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 ① 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等; ② 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边坡监测、排水管道基坑监测、道路沉降等。如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1 个月(2025 年4 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3.7 近二年(从2023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8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3.9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印章由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1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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