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艺术职业学校改建项目项目生态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LQ-2025005
项目名称:周至县艺术职业学校改建项目项目生态评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1,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艺术职业学校改建项目项目生态评价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艺术职业学校改建项目项目生态评价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2023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标前1个月内)
(3)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